我站起来。
馄饨铺的灯晃得我眼睛疼。
“所以。”我说。“我送了三年的馄饨。送的其实是小陈的。”
老陈没说话。
他低头擦桌子。
“阿芬等的是小陈。”我说。“不是我。”
“对。”
“她把我当成了小陈。”
“对。”
“那小陈呢?”
“死了。”老陈抬头。“三年前。送馄饨的路上。被车撞了。”
我愣住。
“他死之前说——爸,帮我送馄饨。送到医院。3楼。7床。何秀芬。”
我手在抖。
“所以你就送了?”
“我送了三个月。”老陈说。“后来你来了。你也是地铁的。你也在末班车。我就……”
“你就让我送了?”
“对。”
“妈的。”我说。“你为什么不早说?”
“说了你会送吗?”
我张了张嘴。
不会。
我肯定不会。
“那照片呢?”我问。“阿芬床头那张照片。是小陈?”
“对。”
“那陈大勇呢?”
“李芳认错了。”老陈说。“小陈三年前在地铁上帮过她。她以为他叫陈大勇。”
“离谱。”我说。
“是离谱。”老陈说。“但这就是命。”
我坐在凳子上。
馄饨铺的灯还是晃。
我突然想哭。
原来。
我送了三年的馄饨。
送的不是我的。
是别人的。
阿芬等的那个人。
从来不是我。
“那阿芬呢?”我问。“她知道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老陈说。“她只记得有人送馄饨。不记得是谁。”
“那她怎么记得小陈?”
“她记得的是照片。”老陈说。“她每天看照片。就记住了。”
“那我呢?”
“你?”老陈看着我。“你只是那个送馄饨的人。”
我站起来。
“我去医院。”
“现在?”
“现在。”
我走出馄饨铺。
夜风冷。
我掏出手机。
李芳发消息:小雨想你了。
我没回。
我打车。
医院。
3楼。
7床。
阿芬睡着了。
床头灯亮着。
我走过去。
拿起那张照片。
照片里的男人。
年轻。
笑。
不是陈大勇。
是小陈。
我看着他。
“你他妈……”我说。“为什么要送馄饨?”
照片里的人没说话。
阿芬醒了。
“你来了?”她笑。“送馄饨的?”
“嗯。”我说。
“今天怎么这么晚?”
“有事。”
“哦。”她看着我。“你眼睛怎么红了?”
“没事。”
“骗人。”她说。“你是不是哭了?”
我没说话。
“别哭。”她说。“馄饨还热着吗?”
“热着。”
我打开保温盒。
馄饨冒热气。
阿芬吃了一口。
“好吃。”她说。“你包的?”
“嗯。”
“你真好。”她说。“每天都送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她问。
我看着她。
“老周。”我说。
“老周。”她念了一遍。“好名字。”
她继续吃。
我坐在床边。
看着她。
她不知道。
她等的人不是我。
我也不知道。
我等的人。
是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