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。
陈记者来了。
带了个录音笔。
“张叔。咱们再捋一遍。”
我点头。
他从头问。
“你第一次发现物业不对劲。是哪天?”
“雨棚修好那天。物业说要拆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我去修路灯。被人砸了。”
“谁砸的?”
“不知道。但物业经理第二天来找过我。”
“他说什么?”
“他说。别多管闲事。”
陈记者按下暂停。
“这话有录音吗?”
“没有。”
他皱眉。
“那之后呢?你们去偷账本那晚。有录音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小刘报警的通话记录呢?”
“有。通话记录。”
“好。这个算。”
他继续问。
“律师周某被抓那天。你们有保留证据吗?”
“账本在他老婆那。算吗?”
“算。但需要她出证。”
我沉默。
陈记者看着我。
“张叔。证据链。差一环。”
“差哪一环?”
“物业总公司取走发票原件的记录。你有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他们可以说。发票原件。是你们偷的。”
我愣住。
“卧槽。那怎么办?”
陈记者想了想。
“除非。有人能证明。发票原件是被物业总公司拿走的。”
“谁?”
“物业财务室的人。或者。小刘。”
“小刘能作证。”
“他当时在场吗?”
“不在。他是在监控室看到的。”
“监控录像还在吗?”
“被删了。”
陈记者叹了口气。
“那就只剩一个办法。”
“什么?”
“让物业总公司的人。亲口承认。”
“怎么可能?”
“有可能。”
他站起来。
“我有个同行。在物业总公司当内刊编辑。他跟我说过。总公司那边。有个内部会议记录。里面提到过维修基金的事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但那份记录。锁在总公司档案室。”
我心跳加速。
“那怎么拿?”
“偷。”
陈记者看着我。
“张叔。你敢吗?”
离谱。
我一个快退休的老保安。
要去偷物业总公司的档案?
我深吸一口气。
“敢。”
陈记者笑了。
“好。我今晚联系那个同行。你等我消息。”
他走了。
我坐在门卫室。
手有点抖。
不是怕。
是兴奋。
妈的。
这回玩大了。
晚上。
手机响了。
陈记者打来的。
“张叔。我那个同行说。明天晚上。总公司有场酒会。档案室没人。”
“几点?”
“八点。你六点到我报社楼下。我带你过去。”
“好。”
挂了电话。
我翻出那本笔记本。
在最后一页写下:
第28天。准备偷档案。
然后。
我笑了一下。
这最后一班岗。
越来越有意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