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盯着那张收据。
字迹是我的。
没错。
是去年冬天写的。那时候我刚分手,天天在店里发呆。收银台上的便签被我画满涂鸦。可这行字——
“沈念,我喜欢你。但我不敢说。因为我是女的。”
我根本没印象。
妈的。
我翻过来。收据背面还有一行小字,铅笔写的,都快磨没了。
“写给自己。别怕。”
搞毛啊。
我到底什么时候写的?
店门开了。进来个男的,穿西装,拎公文包。他直接走向收银台,拿了一包烟,然后把一张收据拍在台上。
“老板,这个。”
他指了指收据背面。
上面写着:“老婆,我辞职了。不想再被老板骂。明天开始,我们开家小店。”
我抬头看他。
他笑了笑,眼眶有点红。
“她走了。去年走的。我现在才敢写。”
他把烟拆开,抽出一根,没点。
“你留着吧。反正我也没地方送。”
说完他就走了。
门关上,风铃响了一下。
我把那张收据放进抽屉。抽屉里已经堆了二十几张了。
真有你的,这城市。
每个人都在收据背面写遗书。
可谁真的寄出去过?
我拿出手机,翻到那个对话框。头像是一朵向日葵。
我打了几个字:“你还好吗?”
删掉。
又打:“我好像喜欢过你。”
删掉。
最后发了个表情包。
她回:“?”
我没回。
盯着收银台上那张自己的收据。
到底什么时候写的?
我拿起笔,在背面加了一行字。
“现在呢?”
然后把它塞回抽屉。
店里的灯闪了一下。
我抬头。
门口站着一个女的。
短发,穿卫衣,戴眼镜。
她看着我。
“沈念?”
我愣住了。
她走进来,拿起收银台上那张收据。
“你写的?”
她的声音有点抖。
我张了张嘴。
“我……”
她把收据翻过来,看到我新加的那行字。
“现在呢?”
她笑了。
“现在的话。”
她顿了顿。
“我也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