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。
浑身湿透,鞋里全是水。我站在门口甩了甩头发,钥匙插了半天才打开门。
屋里黑漆漆的。我摸到开关,灯亮了,客厅还是老样子——茶几上堆着外卖盒,沙发上扔着没叠的衣服。
我把两支钢笔放在桌上。
黑色那支,银环已经有点氧化了,笔杆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。深蓝色那支,看起来新一点,但笔帽内侧也磨得发亮。
我盯着它们看了很久。
然后我打开电脑,翻了翻邮箱。
2013年的邮件早没了,但我在一个旧文件夹里找到了一篇文档——是林知远帮我改的那篇作文。题目是《我的理想》。我写的是想当记者,他批注:你适合讲故事。
我点开,往下拉。
文档末尾多了一行字,不是我写的。
“周渔,你还记得2013年11月17号吗?”
我愣住了。
那是什么日子?我翻了翻手机日历,2013年11月17号是周日。
我想起来了。
那天下午我在教室自习,林知远也在。他趴桌子上睡觉,我写数学题。后来他醒了,递给我一张纸条:晚上去不去吃麻辣烫?
我没去。因为那天我妈要来接我。
就这事儿?
我觉得有点好笑,又有点说不出的感觉。他居然还记得。
我拿起手机,翻到他的号码,手指停在拨号键上。
然后我放下了。
算了。
周五下班,我又去了那家咖啡店。
不是约好的,就是路过。我站在门口,透过玻璃看到里面坐着一个女生,短发,戴眼镜,正在看手机。
我推门进去。
她抬起头,看了我一眼。
“周渔?”她问。
我愣了。
“你是?”
“林知远的妹妹。”她笑了笑,“林知远让我把这给你。”
她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,递给我。
我接过来,没拆。
“他呢?”
“他出差了。”她站起来,“他说你可能会来这儿。”
我张了张嘴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她走了之后,我坐在窗边,拆开信封。
里面是一张照片。
2013年秋天,教室后排,阳光照在课桌上。我趴在桌上睡觉,林知远坐在旁边,正低头写东西。
照片背面有一行字:
“周渔,那支笔我用了三年。你用了多久?”
我笑了。
然后我拿出那支黑色钢笔,拧开笔杆。
里面有一张小纸条,卷成细细的一根。
我抽出来,展开。
上面写着:
“其实那天晚上,我去了你家楼下。”
我手抖了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