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翻出那封信的时候,手指都在抖。
信封皱巴巴的,边角磨得发白。上面没贴邮票,没写地址,就一行字——「顾念收」。
是我自己的字迹。
打开一看,开头就是「沈屿,你可能永远不会看到这封信」。妈的,我那时候真怂。
信纸中间有块褐色的印子,咖啡渍。我记得那家店,学校后门的「旧时光」。他总爱点美式,我跟着喝,苦得要命,还得装出很享受的样子。
信里写了好多细节。他穿白衬衫时袖口总要卷两圈。他笑起来左边有个酒窝。他说话喜欢加「对吧」,对吧?
卧槽,我那时候是有多喜欢他啊。
我把信塞回抽屉,又拿出来。塞回去,再拿出来。来来回回好几次,跟有病似的。
然后我就干了件蠢事。
我给他发了条微信。
「在吗?」
发完就后悔了。想撤回,手指悬在屏幕上,愣是没按下去。
他回复得很快。
「在。你是?」
你是。
他连我备注都没存。
我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,手机屏幕暗了又亮,亮了又暗。窗外的阳光照进来,正好落在信纸的咖啡渍上,那块印子突然变得很刺眼。
我回了个「没事,发错了」。
然后我决定,去那家店坐坐。
就现在。
出门的时候撞上了门框,疼得我龇牙咧嘴。楼道里邻居的狗冲我叫,我冲它吼「叫什么叫」。
走到街上才发现,妈的,我穿着拖鞋就出来了。
算了。
「旧时光」还在,招牌换了新的,店里的桌子椅子都换过。我点了杯美式,喝第一口差点没吐出来。
还是那么苦。
坐在靠窗的位置,阳光斜斜地照进来,跟那时候一样。我掏出手机,翻到他的朋友圈。
三天可见,什么都没有。
我放下手机,盯着咖啡杯发呆。杯子边上有个小小的缺口,跟我记忆里的一模一样。
也许不是同一个杯子。也许就是。
服务员过来加柠檬水,看了我一眼,「一个人?」
「嗯。」
「等人?」
「不,等我自己。」
她笑了笑,走开了。
我喝完那杯咖啡,又坐了很久。直到夕阳把整条街都染成橘色,我才起身离开。
走到门口,我回头看了一眼。
那个靠窗的位置,空空的。
我摸了摸口袋里的信,还在。
明天,去图书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