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到了。
不是退回。
是回信。
我盯着信封上的邮戳,手发抖。
寄出那封匿名信才三天。地址是十年前我们租的那间老房子。
我拆开,信纸只有一行字:
“你终于肯写了。”
落款是陈屿。
我丈夫。
分居两年的丈夫。
搞毛啊。
我他妈代笔写信十年,替别人写情书、写道歉信、写遗书,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替自己写。
而且他居然回信了。
他明明搬走了,那房子空了两年。
我翻来覆去看邮戳,市内的,没错。
他还在这个城市。
我真服了。
第二封信是三天后到的。
没有署名,但笔迹我认得。
“你写的那封信,日期是错的。那天不是我们第一次吵架,是第几次?你忘了。”
我愣住。
我写信时特意选了最温和的回忆——第一次吵架,为装修风格。
他居然说不对。
那一年我们吵了多少次?
我数不清。
但他说我忘了。
我确实忘了。
很多细节,像被橡皮擦擦过,只剩模糊的灰。
第三封信直接寄到邮局柜台。
同事小周递给我时挤眉弄眼:“知意姐,情书啊?”
我没理她。
拆开,里面掉出一张照片。
是我们结婚照。
但被人用红笔在两个人中间画了一道线。
背面写着:
“你寄信那天,我在邮局门口站了一下午。你没看见我。”
我头皮发麻。
他一直在。
他看着我寄出那封信。
他到底想干什么?
我拨他电话,关机。
打给婆婆,说不知道。
打给他朋友,都说好久没联系。
第四封信没等到。
我等到了一个人。
那天傍晚,我收拾东西准备下班,抬头看见门口站着个男人。
瘦了,胡子拉碴,眼睛底下全是青。
陈屿。
他手里拿着一个信封。
“第三十封。”他说。
声音哑得像砂纸。
“你寄给我的,我收到了。但这一封,我没法回。”
他把信放在柜台上。
我认出那个信封。
是我三年前写给他的。
没寄出的。
上面写着:陈屿收,如果你还爱我。
我手抖得厉害,拆开。
里面只有一句话:
“我们离婚吧。”
我抬头看他。
他眼眶红了。
“你写这封信的时候,”他说,“我就在隔壁房间。”
“你为什么不递给我?”
我张了张嘴。
喉咙像被堵住。
因为我怕。
怕他看到,怕他答应,怕他真的签字。
所以我把信塞进了抽屉最深处。
三年。
他居然翻出来了。
“现在,”他盯着我,“你还要离吗?”
我攥着那封信,指甲掐进掌心。
邮局大厅的钟响了七下。
我听见自己说:
“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。”
“为什么你要匿名委托我写信?”
他笑了。
笑得很苦。
“因为我想知道,”他说,“你还会不会写我的名字。”
空气像被抽干。
我喘不上气。
他转身,推开门。
冷风灌进来。
“明天同一时间,”他没回头,“我给你第三十一封。”
门关上。
我瘫坐在椅子上。
桌上那封三年前的信,字迹已经模糊。
但‘离婚吧’三个字,清晰得像刀刻。
我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那封信,我明明锁在抽屉里。
他怎么拿到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