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自己的东西塞进一个帆布袋。
不多。几件衣服,洗漱用品,充电器。还有那张照片,三年前在天安门前拍的。我把它塞进夹层,拉链拉上。
他的行李箱还摊在地上,铁盒放进去之后,我没再动过。
拉链卡住的那截,我没管。
收拾完,我坐在床边,攥着那把钥匙。鞋柜上的那把,我已经放回去了。但兜里这把,是他的。
出租屋的钥匙,他给过我一把。说“你随时来”。
后来我很少来,因为他说“别老往这跑,让人看见不好”。
“让人看见不好”——这话他说过两次。一次是房东来修水管,一次是他同事说要来拿文件。
我那时候没多想。
现在想想,妈的。
手机亮了。他发消息:“明天几点的车?我去接你。”
我回:“不用,我自己走。”
“那怎么行,我都回来了。”
我看着屏幕,手指悬着。想打“你逗我呢”,又删了。
最后回:“行,到了给你发定位。”
发完我把手机扣在床上,躺下去。天花板上有道裂缝,从角落一直延伸到灯座。上次来我就发现了,他说“回头补一下”,然后忘了。
就像很多事一样。
我翻了个身,脸埋进枕头里。有他的味道,洗衣粉和烟味混在一起。闻着闻着,鼻子有点酸。
但我没哭。
哭个屁。
躺了大概十分钟,我爬起来,把帆布袋甩到肩上。走到门口,回头看了一眼。
他的行李箱还在原地。
我关上门,没锁。
下楼的时候,我掏出手机,把那张照片发给他。就是天安门前那张。
附了一句:“还记得这吗?”
他回得很快:“当然记得,那时候你头发还长。”
我没再回。
走到地铁站,进站前我站住了。掏出那把钥匙,翻来覆去看了看。
然后把它扔进了垃圾桶。
转身进站。
手机又震。
他:“对了,明天我可能晚点,刘薇那边有点事要处理。”
刘薇。
存折上那个名字。
我站在安检机前面,盯着那两个字。后面有人催:“走不走啊?”
我把手机塞进兜里,过了安检。
没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