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到的时候,面馆还没开门。
雨停了。
街上没人。
我蹲在门口抽烟。
手机震。
林北发的短信:“见到他了?”
“还没。”
“小心点。”
我没回。
烟抽了三根。
门开了。
一个穿围裙的男人探出头:“吃面?”
“等人。”
“进来等。”
我进去。
面馆很小,只有四张桌子。
他端了碗热茶过来。
“老板,你认识林南吗?”
他愣了一下。
“认识。他常来吃面。”
“他同事约我在这儿见面。”
老板没说话。
转身回了厨房。
我喝茶。
茶很苦。
等了二十分钟。
门被推开。
进来个瘦高个。
穿着外卖服。
但不是林北。
他看见我,走过来坐下。
“沈默?”
“嗯。”
“我叫周勇。林南的同事。”
他摘下头盔。
脸上有道疤。
从眼角拉到下巴。
“你脸上的疤——”
“林南出事那天,我在车上。”
我手里的杯子差点掉。
“你也在?”
“嗯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没死?”
“我跳车了。”
他点了根烟。
手在抖。
“那天晚上,刘强开车。我坐副驾。林南在后座。”
“老板也在车上?”
“对。老板叫赵德。刘强给他开车。”
“赵德?”
“嗯。他让刘强酒驾。出事后,他跑了。刘强替他顶罪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“我跳车后躲在路边。看见赵德从车里爬出来,跑了。”
“你没报警?”
“不敢。赵德有钱有势。我怕他弄死我。”
他掐灭烟。
“我躲了一年。换了手机号。不敢见人。”
“那为什么现在找我?”
“因为林南他妈的也在写故事。”
他声音突然大了。
“他写的东西,在他手机里。赵德不知道。刘强也不知道。”
“手机在哪儿?”
“在我这儿。”
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部碎屏手机。
放在桌上。
“林南出事前,把手机给我了。他说要是他死了,让我把里面的东西交给一个写故事的人。”
“他说的就是我?”
“对。他说你叫沈默。送外卖的。写36个故事。”
我拿起手机。
屏幕裂得像蜘蛛网。
但还能亮。
“密码?”
“他生日。10月12。”
我解锁。
桌面是张照片。
他和一个女人的合影。
“这是谁?”
“他妈。”
我翻相册。
全是送餐路上的照片。
还有备忘录。
打开。
标题写着:“第37个故事——替身。”
我往下翻。
第一行字:
“我叫林南。我是外卖员。我替一个人送了一年的餐。那个人叫沈默。”
我愣住了。
“什么意思?”
周勇说:“林南说,他接单的时候,发现有个账号跟你一模一样。头像、名字、接单记录。但那个人不是你。”
“谁?”
“赵德。”
“他冒充我?”
“对。他用你的身份接单。送餐。见客户。记录路线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不知道。林南说,他发现后,赵德威胁过他。”
我盯着手机。
脑子嗡嗡响。
妈的。
有人冒充我一年?
“林南还写了什么?”
“你自己看。”
我继续翻。
后面全是日期和地点。
像是跟踪记录。
最后一页写着:
“12月8日。城南物流园。赵德的车。后备箱有东西。”
“12月8号是林南出事的日期。”周勇说。
“所以那天晚上,林南去物流园查赵德的车?”
“应该是。然后被发现了。”
我放下手机。
“赵德现在在哪儿?”
“不知道。但我知道他还在用你的账号接单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因为我昨天看见他送餐了。”
周勇压低声音。
“就在阿姨家那条街。”
我后背发凉。
“他盯着阿姨?”
“可能。也可能盯着你。”
我站起来。
“我得回去。”
“小心。赵德不是刘强。他什么事都干得出来。”
我往外走。
老板从厨房探出头:“面不吃了?”
“下次。”
我推开门。
阳光刺眼。
手机震。
阿姨的短信:“中午来吃饺子吗?”
我打字:“来。”
又补一条:“锁好门。等我到。”
我骑上电动车。
油门拧到底。
风刮在脸上。
脑子里全是林南的备忘录。
“第37个故事——替身。”
原来我写的不是第37个故事。
是第38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