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一点五十八分,我被敲门声吵醒。
那种声音不大,但很执着,像是怕吵醒邻居,又怕我不开门。
我光着脚走到门边,透过猫眼看见一张熟悉的脸——陈曦,三年没见,头发短了不少,拎着个旧行李箱,穿着件起球的灰色外套。
我拉开门,冷风灌进来。
“干嘛呢?”我尽量让声音听起来正常。
“被房东赶出来了。”她说得很平静,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,“交不起房租,押金也不要了。能不能借住一晚?”
我没说话,侧身让她进来。
她走进来,环顾了一圈我这间不到二十平的出租屋,目光在我那台旧洗衣机上停了两秒——洗衣机的门用透明胶带缠着,盖不严实。
“还是老样子。”她说。
“你也没变。”我说完就后悔了。
她变了,瘦了,眼眶下面有很重的阴影。三年前分手的时候,她说过最狠的话是“跟你在一起,我看不到任何希望”。那时候我在便利店上夜班,一个月三千二,房租六百五。
“沙发你睡,我打地铺。”我说。
“不用,沙发就行。”她把行李箱靠墙放好,然后坐在沙发上,低着头看手机。
我进厨房给她倒了杯水,递过去的时候,看见她的手机屏幕裂了一道缝,从左上角一直延伸到中间。
“谢谢。”她接过水杯,手指碰了一下我的指尖,凉的。
“饿不饿?我煮点面。”
“不用麻烦了。”
但我还是走进了厨房。冰箱里只有挂面和两个鸡蛋,葱花也蔫了。我开了火,等水烧开的时候,听见她在客厅小声打电话。
“嗯,到了……没事……明天再说吧。”
挂了电话,她走进来,靠在厨房门框上看我煮面。
“你现在做什么?”她问。
“白天送外卖,晚上写点东西。”
“写什么?”
“就……一些短篇,发在网上。”我没好意思说,我写的东西根本没什么人看。
水开了,我把挂面下进去,又打了两个荷包蛋。
“你呢?”
“在商场卖衣服,站一天,腿疼。”她顿了顿,“上个月被开了,老板说我卖不出业绩。”
面煮好了,我盛了两碗,端到茶几上。她吃得很慢,用筷子挑着面条,一根一根地吃。
“你手艺变好了。”她说。
“没变,是你以前总嫌弃。”
她笑了一下,很淡,像水面上的油光,一晃就没了。
吃完面,她去卫生间洗漱。我听见她打开水龙头的声音,听见她拧牙膏盖的声音,听见她刷牙时那种轻轻的、小心翼翼的动静。
我坐在沙发上,把她的行李箱挪到墙角,拉链上挂着一个很小的钥匙扣——是我们以前逛夜市时买的,十块钱一对的猫,她的是黑的,我的是白的。
她还留着。
她出来的时候穿着我的旧T恤当睡衣,头发湿漉漉的。
“毛巾在洗手台下面。”我说。
“嗯,找到了。”
她躺到沙发上,我关了灯,躺到地上的被褥里。黑暗里,能听见她的呼吸声。
“你睡了吗?”我轻声问。
“没。”
“那个……你……”
“嗯?”
我张了张嘴,想说“你那个钥匙扣还在”,想说“你头发剪了也很好看”,想说“这三年你有没有想起过我”。
但最后我只说了:“明天我帮你找房子。”
她没有立刻回答。过了很久,久到我以为她睡着了,才听见她说:
“好。”
然后翻了个身,背对着我。
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,听见窗外有车经过,轮胎碾过潮湿的柏油路,声音由近及远。
凌晨两点四十分,她还在我出租屋里。
而我始终没敢问出那句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