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月七号,凌晨两点。
他又来了。
这次没买烟,也没买水。他站在门口,手插在兜里,门铃叮了一声就不响了。他看着我,我也看着他。
“你那天问我戒指的事。”他说。
我愣了一下,点了点头。
他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,放在收银台上。是一枚银色的戒指,很旧了,表面磨得发亮。
“想送回去,但不知道她还在不在。”他说话的时候没看我,看着那枚戒指。“她走的时候说,你要是想明白了,就把戒指还给我。我想了大半年,也没想明白。”
我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他拿起戒指,又放回兜里。“其实我今天不是来买东西的。”他说,“我就是想,也许你能听我说几句话。”
我关掉了收银机的屏幕。“你说。”
他拉了把椅子坐下,那椅子吱呀响了一声。他说他叫老周,在工地上干钢筋工。他老婆叫秀兰,在老家带两个孩子。去年冬天他回家过年,发现秀兰跟隔壁村一个开货车的好了。
“我没闹。”他说,“我就是把戒指摘了,放在桌上。她说你要是想明白了,就把戒指还给我。我说我想想。”
他笑了一下,那笑比哭还难看。“我想了大半年,也没想明白我错在哪了。我每个月寄钱回去,过年回家,不喝酒不赌钱。我就想不明白。”
我给他倒了杯水。他接过去的时候,手有点抖。
“你那个毛衣,”他突然说,“我看见你放在梧桐树底下。后来被环卫工收走了。”
我没想到他看见了。
“织给谁的?”他问。
“一个不会再回来的人。”我说。
他点了点头,没再问。喝完水,他说了声谢谢,就走了。
门铃叮了一声。
我站在收银台后面,突然觉得这个便利店好空。冷柜嗡嗡响,灯管嗡嗡响,连我的呼吸都嗡嗡响。
那天晚上下班,我回出租屋,把行李箱从床底拖出来。拉链头被我拧坏了,我用指甲抠了半天才打开。毛衣还在,叠得整整齐齐。
我把它拿出来,抱在怀里。毛线很软,织的时候每一针都用了力。
然后我做了一件离谱的事——我拿出手机,给阿远发了条短信。那个号码我存了两年,从来没发过。
“毛衣织好了。你还穿吗?”
发完我就后悔了。搞毛啊,都两年了。
但手机震了一下。
我盯着屏幕,心跳得厉害。
短信只有两个字。
“谁的?”
我没回。把手机扔到床上,把毛衣叠好,放进行李箱,推到墙角。
有些事情不是放下了,是不知道该怎么拿起来。
但至少我试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