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赶到医院的时候,走廊里全是消毒水的味道。
沈屿的同事在门口等我,是个戴眼镜的男生,看着挺年轻。
“他怎么样了?”我问。
“还在抢救,腿部骨折,头部有撞击,但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。”
我松了口气,腿却软了。
靠墙站着,手抖得厉害。
“他昏迷前一直念着你的名字,”同事说,“我翻他手机,看到你给他的备注——‘顾念’。我就打了。”
我盯着手术室的门。
“他手机在哪儿?”
“在这。”同事递过来。
屏幕碎了,但还能亮。
我划开,看到他最近通话记录。
最后一个电话,是打给我的。
就在聚会结束之后。
他没接,是因为在开车。
然后出了事。
操。
我骂了一句。
“他怎么出的车祸?”
“他说要去追一个人,开得特别快,结果跟一辆货车撞上了。”
追一个人。
追我。
我蹲下来,把头埋进膝盖里。
“他手里一直攥着一封信,”同事说,“抢救的时候才松开,护士费了好大劲才拿出来。”
信。
那封信。
我抬起头,看着他。
“信呢?”
“在护士站,需要去拿。”
我站起来,往护士站走。
脚步有点飘。
护士把那封信递给我。
信封皱巴巴的,边角都磨破了。
上面写着:沈屿亲启。
是我十年前的字迹。
我打开。
里面只有一张纸。
上面写着:
沈屿,我喜欢你。
就六个字。
我写了又撕,撕了又写,最后只留了这六个字。
没敢给。
他居然一直留着。
我捏着那封信,眼泪掉下来。
滴在信纸上,晕开一片。
同事在旁边说:“他这几年一直单身,问他为什么,他就笑笑不说话。”
我吸了吸鼻子。
“他家里人呢?”
“他爸妈在外地,已经通知了,明天才能到。”
手术室的灯灭了。
医生走出来。
“手术很成功,病人已经脱离危险,但需要观察。”
我谢过医生。
同事说:“你先回去吧,我在这儿守着就行。”
“不。”我说,“我等他。”
同事看了我一眼,没再说什么。
我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下来。
手里攥着那封信。
手机忽然响了。
是沈屿的手机。
屏幕上跳出一条短信。
发件人:妈。
内容:儿子,你终于肯找她了?妈等这一天等了十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