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换了件干净衬衫。
林早等在楼下。
手里拿着一个信封。
“我姐留给你的。”
“她走之前写的。”
我没接。
“她知道你会来?”
“她说。”
“你肯定会问。”
“所以留了信。”
我接过信封。
很轻。
像什么都没装。
程序员站在旁边,没说话。
我拆开。
里面只有一张纸。
字很乱。
像写的时候手在抖。
“沈默:
别怪林早。
是我逼她的。
你问我凭什么替你决定?
凭我在地铁上看见你第一眼。
就知道你是个好人。
好人不能就这么走了。
这城市配不上你。
但你可以配得上它。
我活不久了。
所以想替你活一段。
哪怕就一个月。
替我开个店。
替我交房租。
替我活着。
就当帮我完成愿望。
你欠我的。
下辈子还。
——林晚。”
我盯着最后四个字。
下辈子还。
妈的。
真有你的。
林早哭了。
程序员拍了拍我肩膀。
“兄弟。”
“这信。”
“你打算怎么办?”
我把信折好。
放进口袋。
“开店。”
“明天继续。”
“开到拆迁那天。”
林早愣了一下。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
“她替我活。”
“我替她开。”
“扯平了。”
阿姨在远处喊。
“包子好了!”
我笑了。
“走。”
“吃早饭。”
三个人往摊子走。
林早突然拉住我。
“沈默。”
“其实。”
“我姐还留了样东西。”
“在店里。”
“晚上给你看。”
我看着她。
“搞毛啊。”
“一次性说完行不行?”
她摇头。
“晚上再说。”
“现在。”
“吃包子。”
我骂了一句。
但还是跟着走了。
心里有点慌。
她到底还留了什么?